鉴于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无独立党支部,所有党建工作均以中宣部人权发展和交流中心党支部名义开展,为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党日制度。党日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每月至少安排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和志愿服务,组织主题教育活动,处理党务工作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2.会议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的重要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应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党课制度。党课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分析,结合实际开展党员思想状况教育,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
4.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小组也要定期向党支部和本小组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党小组每季度报告一次;党支部每半年报告一次。
5.民主生活会制度。基金会秘书长、副秘书长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集体和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坦诚交换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基金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应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关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汇报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的全面评价和考核。通常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2022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