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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学者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

2023-11-03

2023年9月11日至10月1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学者发言,就建立公平公正国际秩序、《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执行情况、种族主义和排外问题等议题发表看法,呼吁保障妇女平等地位,促进妇女参与联合国事务,保护少数族裔权利,加强各民族和国家的团结合作。 

在关于“建立民主公平的国际秩序”的决议征求所有与会者意见环节上的发言
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执行院长 胡必亮
  现有国际秩序存在问题。当前的世界出现了比较混乱的局面:俄乌冲突、气候变化、逆全球化等等。何去何从,需要我们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协力应对,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联合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国2015年就提出了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指明了世界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国际秩序构建的目标。全面实现这些目标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因此我们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共同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各项目标。
  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显著效果。今年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通过与沿线国家的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很大成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一带一路”构建起了更完善的全球互联互通体系,特别是中国此投入了约1万亿美元,建成了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新框架,惠及多个国家;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增进了不同国家人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这对于构建更加美好的国际新秩序具有积极意义。当然,也有部分国家对共建“一带一路”持有不同的看法。这没有问题,我们举办这次边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看法,然后我们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一带一路”建设质量,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目标。
 
在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议题八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 廖予含
2023年10月5日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强调,妇女的平等地位和妇女人权应纳入联合国全系统活动的主流,需要在联合国所有决策的全过程中贯彻妇女参与和性别视角。我们乐见近年在人权理事会的特别程序与条约机构中妇女整体参与数量与程度的增长,但仍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人权理事会部分特别程序中妇女的参与不足,例如有关虐待、言论自由、种族歧视、健康权的专题任务,以及大部分的国别任务。目前,仍然有9个特别程序从未由女性担任过领导角色。此外,在部分条约机构中也仍然存在性别不平衡的情况。
  第二,除了数量上的进步,更应关注数量增长是否由决策机制中的系统性、结构性变化引起。要使妇女能够真实、充分地在理事会的工作中发挥有意义的作用,而非被肤浅化为数量上的“平衡”。
  第三,应当将性别视角全面融合入联合国全体系的发展决策与规划当中。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期限迫近,SDG5性别平等的目标并没有取得明显进展。需要着重考虑性别与贫困、气候变化、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等议题的交叉影响。
 
在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议题九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外交学院  崔昊宇
2023年10月6日
  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和语言群体之间的和睦共处,彼此尊重各自特性,乃人类社会和文化多样性的来源,是全人类的一大财富。对少数者给予特别保护,使其特有的文化、宗教、语言和社会特性得以存续和发展,既是这些群体成员作为个人本应享有的人权,也有利于这些群体所在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加强各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友谊与合作,是国际和平与稳定的决定性因素。
  中国是《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坚定支持者,是《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和忠实的执行者。中国在《宪法》中确立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专门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一贯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我们呼吁,各国应在平等和不歧视原则的基础上,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积极参与和促进国际人权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香港在“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下的人权进步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田飞龙
  人权是全人类核心价值,是国家法治、“一国两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素和追求。
  在“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指引下,香港的最新人权进步具体表现在如下层面:
  第一,香港国安法对法治与人权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日益凸显。香港国安法近年来的实施,严格遵循香港已有的法治与人权标准,在若干国安案件中体现出法治的专业性和人权保护的规范性。香港多家民调报告显示该法获得多数民众肯定。该法促进了香港法治和香港民众对国家的认同。
  第二,香港新选举法更好保障了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新选举法使香港民众摆脱了选举暴力、干预颠覆风险与社会撕裂惨状,带来了行政立法关系的良性转变,实现了民主秩序更新与民主权利巩固。2023年区议会制度改革确保了香港基层民主的规范发展。西方指责的香港“民主倒退论”完全缺乏事实与法理根据。   
  第三,香港营商环境优化与湾区的融合发展更好促进社会民生并保障民众发展权利。美西方持续诋毁、打压香港营商环境与法治地位,美国甚至以行政命令禁止使用“香港制造”产品标签,损害香港合法权益。香港特区政府相继发布《香港营商环境报告》、开展WTO诉讼维权以及全球招商行动,以有力数据、事实和政策行动反驳西方污蔑。粤港澳大湾区范畴的融合发展对香港民众的民生与发展权利是重大促进。
  第四,香港司法独立和法治对人权保护的效用更加凸显。西方攻击首次国安释法损害香港司法独立和普通法制度,是刻意扭曲“一国两制”和抵制香港国安法的政治化操作,不具有事实依据和法治专业性。在2023年的涉国安案件中,“黎智英案”仍然最受关注,牵涉香港国安法关键条文的原意解释与准确适用:实体部分涉及第29条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程序部分涉及第42条保释权条款、第46条陪审团条款及第14条、47条之辩护权条款。香港司法独立和法治在该案中整体上表现了专业性和权威性,国安释法予以尊重和支持。
  第五,香港的具体人权保护与制度调适有序展开。西方指责香港人权在选举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诉讼权利、文化权利等方面出现倒退或削弱,其根据无非是香港本土势力的单方面论述、西方NGO与智库的偏颇性调研报告以及西方国家的干预性立法,并不能代表香港人权真实状况和制度发展程度。
  总之,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已经进入“由治及兴”新阶段,香港人权文化与人权制度体系是“一国两制”制度优越性和软实力的重要维度,正在展现出与国家法治、国家人权制度及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高度契合与良性互动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