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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08-10-23

  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和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德人权研讨会于2008年10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本届研讨会主题为“人权与和谐社会”,旨在尊重人权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对话增进共识,解决分歧,共同推动建设国与国和平共处、人与人和睦共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和谐世界。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在开幕式致辞中说,今年是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人权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人权的发展已经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最好时期。中国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一贯尊重和履行《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和原则,迄今已加入23个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中德人权研讨会已有10年历史,通过两国与会嘉宾和朋友的坦诚交流,将促进两国人民在人权领域的合作与互信。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杨正泉在研讨会上发言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之源。争取享有充分人权、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我国的奋斗目标,中国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吸纳人类文明成果,积极倡导以社会和谐促进人权发展,以人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国内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

  德国联邦议员、人权及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主席格梅林是本届研讨会德方代表团团长,她作主旨发言时说,中国最近几年的迅速发展与其人权发展紧密相关,德国对中国取得的成就深怀敬意。她认为,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是德中、欧中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通过德中人权研讨会的持续对话,推动德中、欧中双边关系发展能找到更多共同之处。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林伯承在作总结发言时表示,中德自一九七二年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得到迅速、全面发展,两国在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着沟通与合作,在文化、青年、法律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成效显著。迄今连续成功举办九届的中德人权研讨会是两国战略对话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生动体现。中德人权研讨会顺应和平与发展的世界进步潮流、合乎国际人权交流的内在规律,也适应并表达出中德两国人民发展友好关系的共同愿望。

  中德人权研讨会是两国总理签署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中的项目之一,自1999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八届,促进了中德人权领域的交流、合作与互信。本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分两阶段在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分别举办,德国与会者有德联邦议员、人权及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主席赫尔塔-多伊普勒-格梅林博士等6位议员和官员等。我国数十位专家学者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部分师生参加研讨。